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增府征〔2022〕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10号)),将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乌石村大公一、大公二、大公三、大公四、大公五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9483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中新镇乌石村大公一、大公二、大公三、大公四、大公五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乌石村的集体土地0.9483公顷,现状地类为农用地0.8453公顷(其中耕地0.7828公顷、其他农用地0.0625公顷)、建设用地0.1030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2年1月14日。
2.实施安排:
请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乌石村大公一、大公二、大公三、大公四、大公五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18日期间,持权属证明等,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该批次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用已足额预付到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收齐补偿款的证明。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10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
1.征地批准文件
2.征收土地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