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田坝镇水泥配料用砂岩矿(扩界部分区块)(BJSKC202117号)挂牌出让
毕节市田坝镇水泥配料用砂岩矿(扩界部分区块)(BJSKC2021-17号)出让公告
毕资告(土矿)字〔2021〕159 号
受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以挂牌出让方式对毕节市田坝镇水泥配料用砂岩矿(扩界部分区块)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出让项目名称:毕节市田坝镇水泥配料用砂岩矿山(扩界部分区块)。
(二)开采矿种:水泥配料用砂岩。
(三)地理位置:毕节市田坝镇水泥配料用砂岩矿位于七星关区城区南西方向直距30km的田坝镇,行政区划隶属七星关区田坝镇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5°11′48″~105°12′22″;北纬27°07′14″~27°07′37″。
(四)资源储量: 扩界后总资源储量为520.92万吨,其中扩界部分资源储量为426.69万吨,本次出让资源储量为426.69万吨。
(五)扩界后总矿区面积:0.2762平方公里,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坐标 | Y坐标 | |
1 | 3001287.430 | 35520419.065 |
2 | 3001751.189 | 35520199.704 |
3 | 3001592.178 | 35519755.190 |
4 | 3001205.228 | 35519637.042 |
5 | 3001072.114 | 35519523.784 |
6 | 3001086.027 | 35519593.949 |
7 | 3001169.775 | 35519671.139 |
8 | 3001273.621 | 35520115.002 |
矿区面积 | 0.2762Km2 | |
拟设开采标高 | +1735.00 m~+1550.00m |
(六)本次出让扩界部分区块拐点坐标:
拐点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坐标 | Y坐标 | |
1 | 3001429.134 | 35520230.013 |
2 | 3001576.168 | 35520172.695 |
3 | 3001572.171 | 35520124.738 |
4 | 3001488.054 | 35519879.510 |
5 | 3001255.114 | 35519697.626 |
6 | 3001265.266 | 35519733.436 |
7 | 3001322.615 | 35520016.736 |
估算面积 | 83632m2 | |
拟设开采标高 | +1700.00 m~+1550.00m |
(七)出让年限:15年
(八)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取得出让区块后,需严格按照《关于贵州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编制《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综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建设绿色矿山。
二、出让方式
挂牌出让。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为毕节市范围内依法取得水泥配料用砂岩采矿权的营利法人。
2.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
3.已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
四、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2.竞买保证金由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取及管理。竞买人提交报名资料前,需按要求将竞买保证金存(汇)入指定专项账户。
3.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需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转账凭证至毕节市矿权收购储备中心出具参加竞买活动证明。
4.竞买保证金退还的,将退还至竞买人提供的基本账户。
5.竞买保证金存(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贵阳银行毕节分行
账号:1771***********16
五、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2021年6月8日8:30时至2021年7月6日16:00时;
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8:30时至2021年7月19日16:00时(网上报名)。
挂牌时间:2021年7月7日8:30时至2021年7月21日12:0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及竞价
(一)挂牌出让起始价为453.78万元。最小增加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申请提交及出让文件资料获取
申请人可于2021年6月8日8:30时至2021年7月19日16:00前,凭CA数字证书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ggzy.bijie.gov.cn/ggzy)进行网上报名、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等。
报名咨询电话:0857-8317252(柴珏)或0857-8315972(周冬梅)。
技术支持电话:0857-8317294(刘玮)。
(三)竞买资格确认。
经核验,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中心将2021年7月1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参与网上挂牌报价(竞价)。
(四)报价(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实行网上报价(竞价),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ggzy.bijie.gov.cn/ggzy)参与网上报价(竞价)。网上报价(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一个以上(整数倍)增价幅度。
(五)竞得人确定。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前,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现场竞价(限时竞价)申请的,系统将自动转入5分钟制限时竞价(竞价方法:详见出让资料)环节,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特别约定
(一)挂牌成交后,竟得结果在自然资源部、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竞得人签发《入场交易证明书》。
(三)本次出让区块为毕节市田坝镇水泥配料用砂岩矿采矿权申请扩界部分矿区范围,出让机关不对出让区块单独颁发《采矿许可证》,按照变更后总矿区范围颁发《采矿许可证》。原矿业权人以外的竞得人竞拍取得该出让区块的,应自取得《交易证明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与原矿业权人协商解决办理《采矿许可证》相关事宜后,凭《交易证明书》和原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向出让机关申请签订变更后总矿区范围的《采矿权出让合同》。若到期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竞得结果无效,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在本次交易工作结束后,对于未竞得出让区块的竞买人,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对于竞得出让区块的竞买人,取得《入场交易证明书》后,其提交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行本方案(公告)相关事项履约保证金,待与出让方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凭双方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申请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竞得人在开采矿产资源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认真履行资源税与矿业权占用费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义务。如因国家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压覆矿区范围时,竞得人必须按规定退出。
(六)扩界区块出让期限为15年,竞得人竞拍取得扩界区块后,按照变更后总矿区范围颁发《采矿许可证》。采矿权有效期限为15年,采矿权有效期限起止日期以采矿许可证登记载明为准。竞得人按照出让资源量、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进行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采矿权终止。
八、风险提示
(一)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出让区块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矿区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在报名成功后,即视为对出让公告相关内容无异议,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原矿业权人未缴纳的出让收益及其他未履行完成的相关法定义务,由本次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和授予《采矿许可证》的申请主体继续履行。
(三)矿产资源开采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对采矿权造成不利影响;
2.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
3.不可抗力的影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当事竞买人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1.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参加竞拍并竞得出让标的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4.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五)矿业权实行出让合同管理,其他未尽事宜由出让机关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九、其它需要公告事项
(一)出现以下情况,交易中心可以终止挂牌程序,重新组织报价(竞价),或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挂牌:
1.交易中心网络系统出现意外事故;
2.有可能影响挂牌成交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况;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新建,届时以新建公告为准;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
(四)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五)挂牌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请认真阅读《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并由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六)如对本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毕节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七)如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或不按约定缴纳相关费用的,将由法院、市场监管局等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八)咨询电话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部,电话:0857-8315972;
毕节市矿权收购储备中心,电话:0857-8251283。
(九)该项目《出让方案》由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0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