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专家献言南沙航运保险中心建设路在何方
航运保险是商业保险中最古老的一类险种,人类历史上的首份商业保险保单就是出自航运险。国际海上保险联盟(IUMI)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全球航运保险市场的保费收入约为289亿美元,其中,欧洲地区一直是全球最大的航运保险市场,2018年保费规模占全球的46.4%,亚太地区是航运保险的第二大市场,2018年保费规模约占全球航运保险市场的30.7%。近年来,在大力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下,国际航运中心逐渐东移,资金、技术、信息等国际航运资源正在不断向中国集聚,中国已经发展成为全球重要的航运保险市场,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航运保险市场和第一大货运险市场。
当前,我国正着力建设海洋强国,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全球吞吐量前十的港口我国占了七个(广东省两个),但我国的航运金融业,特别是航运保险业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缺乏国际话语权。航运保险是航运金融的重要支撑,是推动国际金融和国际航运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保险业务之一,由于海上风险复杂多变、船货等航运保险标的在全球范围内高度流动、各种责任和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各国法律和贸易规则各不相同,这些特点决定了航运保险相对于其他保险业务而言,具有专业技术含量较高和国际化竞争程度较高的特征。目前,我国的航运保险总保费规模仅占全球十分之一左右,区域分布不均匀,其中一半左右集中在上海。
广州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发源地之一,是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枢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排头兵和主力军,南沙作为广州的出海口和主要港口,也是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核心载体。广州市在《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特别是发展航运金融和航运保险,为南沙航运中心建设赋能。目前,广东地区的航运险市场发展还较为缓慢,截至2019年末,广东省货运险保费收入4.45亿元,船舶险保费收入4.33亿元 ,其中国际货运险保费收入1.67亿元,国际船舶险保费收入2.04亿元,而受制于税收政策,部分国际航运保险业务被转去税优地区出单,航运险规模远远落后于上海。
10月9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至2023年底,对在南沙自贸片区开展国际航运保险业务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同时对以珠三角9市37个港口为启运港、以南沙保税港区和前海保税港区为离境港的水运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减少企业资金占压成本,这些政策的出台无疑是一剂强心针,将大大促进南沙航运中心建设和航运保险市场的发展。但要推进南沙航运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个人认为,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配套出台突破性的措施:
1.税收优惠制度突破。国际航运险市场发展的经验表明,航运险发展初期的税收优惠是非常必要的,现代航运保险市场不仅包括船舶险、进出口货运险等传统水险业务,还包括对服务航运发展的各个领域的风险保障,如船舶建造、码头综合责任、承运人责任、提单责任等。南沙自贸区可以在其他地区已出台的现有税收优惠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航运保险税收优惠政策覆盖的险种范围,比如将船舶建造险、修船人责任险等纳入营业税免征范围;将码头综合保险、码头机械设备保险等港口码头相关的综合性险种纳入免税范围;将无船承运人保证金责任险、船舶抵押权保证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人责任保险、油污责任保险等与航运业务发展密切的险种纳入税收优惠范围。下一步,还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积极探索建立国际离岸保险中心税收制度,积极推动建立涵盖航运保险、再保险、保险经纪等各个领域的离岸保险税制环境,为航运保险市场主体拓展跨境与离岸业务、更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更为公平一致的税收环境。
2.高端航运险人才培养的突破。航运险作为专业技术含量较高的险种,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也较高,由于我国航运保险起步较晚,目前,航运保险人才培养和交流的机制尚不完善,缺乏高端的航运保险复合型人才,既具备保险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又熟悉航运法律和实务的航运保险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可以依托广州丰富的高校及科研机构资源,开办航运保险等相关专业,通过境内外联合培养的方式来储备相应的师资。下一步,可以加强高校间的交流与合作,引导高校科研人员、储备人才学习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培养掌握国际贸易、国际船舶保险、海事法律、海损理算、国际法律法规等综合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进而提高我国航运保险机构的市场竞争力。此外,还要加强国际知名航运保险中介机构及再保险人的引进,提高航运险业务国际化服务的能力,促进航运保险市场的繁荣。
3.风险管理技术的突破。可以充分利用我国信息化建设和金融科技领域的领先优势,运用金融科技手段,突破航运保险经营困局。在当前金融科技与创新模式相互交融的时代,要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区块链等新兴的科技手段,来推动航运保险进入数字化与智能化的新时代。由于缺乏充分的运营数据,我国的航运保险机构对风险的掌握往往是片面和局限的,无法对风险进行准确的识别和评估,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航运过程所存在的潜在风险,这不利于航运保险机构对不同的保险标的出具差异化的承保条件及费率标准。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与保险科技公司的合作,借助AIS岸基、卫星遥感等大数据,建立船舶静态、动态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模型,为航运险的精准定价和事故预防提供依据,还可以根据船舶的航行轨迹和驾驶行为等信息,对不安全行为进行外部预防性干预,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从而降低航运险的赔付水平。(作者:展凯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金融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