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复印机租赁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穗财资【2012】300号)结合我局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为我局复印机租赁服务选定中标单位。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二、项目预算投资额:4.8万元(包含保底使用10000张/台/月,超出部分按黑白0.01元/张计算。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不得低于预算价格的70%)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复印机租赁服务(中速黑白复合机2台),服务期:一年。
五、参加询价资料:具有复印机租赁相关类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简介、服务合同及以往的成功案例。所有资料一式三份均盖公章、密封好,在2019年2月27日17:00前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交到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310室(广州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联系电话:020-34689095),逾期送达视为放弃询价资格。
六、中标单位确定:通过对比价格,商务,服务质量等综合评分并在有效报价中择优选择中标者。
七、付款方式
货物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季度结算(需供应商提供***后两个月内结清货款)。
八、注意事项
1.供应商不得收取任何保证金及押金,复印机维修及耗材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有机团单位合作经验者优先。
2.提供租赁的复印机打印速度需达25张/分钟或以上。提供的设备应符合《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穗财资【2012】300号)文件要求。
3.供应商需在接到复印机维修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
4.确认供应商后,由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供应商于采购单位要求时间内提供服务。
南沙区民政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