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选址申请公示
医疗机构选址申请公示
申请人张志雄向我局提出迁址申请,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如下:
名称:樱华医疗门诊部
类别:综合门诊部
经营性质:营利性
选址:天河区珠江西路8号高德置地广场D座501房之自编01A、02、03室,
床位(牙椅):0(1)
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科专业、儿科、皮肤科、口腔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若对拟公布医疗机构信息存在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局医政科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反映情况的需书面形式并加具单位签章,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加具单位签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从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6日止,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局医政科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中路13号
邮政编码:510655
联 系 人:王萍
联系电话:020-85108333
传真电话:020-85108335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