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社保局广州市荔湾区落实实施办法延期一年
《广州市荔湾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于2021年5月5日有效期满,为保障荔湾区人才绿卡审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经荔湾区政府同意,《实施办法》有效期延期一年,并已重新发布。荔湾区人才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的申领条件及申领流程不变。
《实施办法》从2020年8月10日开始实施,截至目前,区人力社保局共受理56位人才的广州市人才绿卡申请,已成功为30位人才发出广州市人才绿卡。其中35岁及以下的19人,36岁至45岁的7人,46岁至60岁的4人;国内人才28人,国外人才2人。取得广州市人才绿卡的市外户籍(含外籍)人才,可享受办理长期居留证件和R字签证、子女入学、购房购车、办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等一系列与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实施办法》极大提高了市外户籍(含外籍)人才在穗工作生活的稳定性和便利性,进而起到为企业引进人才和留住人才的作用,为荔湾区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促进荔湾区引才引智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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