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法援处四举措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践行习主席关于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想、新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天河区法律援助处与区法院主动作为、通力合作,于11月7日,率先实现天河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首案开庭审理。此举标志着此项试点工作在天河区全面启动,预计每年将有1200-1500名刑案被告人从中受益。为保障该项工作稳步推进,让更多刑事案件被告人得到专业、优质的法律援助,区法援处积极创新方法、建强队伍、完善制度、共建机制,多措并举优化法援服务质量,力求将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做精做细做实。
一是创新方法,将法律帮助与定期值班相结合。针对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全面启动后,法律援助数量增多、统筹协调难度大的实际,区法援处主动作为、创新方法,每周定期在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既负责法律咨询、法援申请指引等日常值班工作,又负责配合区法院开展刑辩全覆盖法律帮助工作;对于同案犯或帮助对象较多的情况,由区法院提前通知,法援处及时调整增加值班律师人数,确保刑辩全覆盖工作稳步推进。这种化繁为简的方式,有效缩短了法律帮助工作梳理和指派时间,全面拓宽了刑事值班律师职能作用,避免了法律帮助临时更改造成的通知不及时、律师资源浪费等情况。
二是建强队伍,建立建强刑辩全覆盖律师库。天河区法援处精心招募104名政治觉悟高、热心法援工作且具有三年以上刑事办案经验的志愿律师,按照区分专业、统筹分工的原则,建立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专业团队;严格刑事全覆盖案件承办要求,及时组织库内志愿律师深入学习《广州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提高专业素养;同时,针对律师职责、服务内容、执业纪律、承办情况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提高法援律师刑辩能力和服务意识,确保应援优援。
三是规范流程,实现案件精细管理。自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推开以来,区法援处从案件指派、笔录制作、办案监督等方面入手积极建章立制,严格规范刑辩全覆盖案件工作流程。一是律师指派标准化。采用轮派式指派刑辩全覆盖库内律师,以有序派案促进效率提升,从程序上确保了律师充足的承办时间。二是法律帮助笔录规范化。专门针对审判阶段刑辩全覆盖法律帮助工作制作格式笔录,内容涵盖为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释涉嫌罪名的法律规定、相关量刑指导意见及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对律师工作进行有效规范。三是案件管理信息化。应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利用广州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平台便捷优势,依托“法官通”、“律师通”等信息平台,发挥微信、邮箱等通信手段,实现工作数据互联互通和及时传输,提高律师指派、审查结案效率,实现精准、高效案件管理。
四是共建机制,确保律师辩护权利。为保障试点工作运行顺利,区法援处与区法院积极沟通,依托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体系化工作机制。一是畅通途径,建立双向告知流程。对于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区法院以传真形式提前通知区法援处,区法援处及时指派通知辩护,保证律师会见、阅卷时间充足。同时,区法援处提前一周安排值班律师,并发送名单至区法院以跟进律师法律帮助工作,实现律师指派与承办监督无缝对接。二是及时反馈,建立固定联系人制度。区法援处与区法院刑庭各确定一名固定联系人,专职负责协调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专项工作,及时沟通交流、反馈问题,理顺协作机制,确保律师依法调查取证、会见、阅卷、辩护等权利有效落实,形成区法院与区法援处联动高效的对接模式。三是定期会商,追踪案件承办情况。区法援处通过致电、走访等形式积极与区法院会商,从及时阅卷、及时会见、承办态度、办案水平等全方位追踪律师办案过程,综合分析律师的办案能力和办案效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以确保刑事法援案件辩护质量。
此外,天河区法援处还积极增加相应业务经费,确保经费与案件量同步增长。仅11月,天河区法援处为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律师辩护82件,提供法律帮助123人/次,有效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切实提高我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努力推动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工作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