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大沙镇人民政府关于辖区内生态护林员自查自纠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脱贫攻坚和专项治理工作调研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20〕21号)、万自然资函〔2020〕56号文件精神,我镇对辖区内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态护林员)的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了逐一排查与全面清理,党委政府压实了责任,落实了措施。
经过对我镇27名生态护林员的履职尽责、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核实,并未发现常年外出务工或无履职能力、重度残疾人安排了护林员公益性岗位、由他人代替履职以及其它等不符合程序的问题出现。
我镇在做好生态护林员信息公开等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好生态护林员的日常监管、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及其履职考核等管理工作,坚决杜绝相关问题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