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政策解读增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规定(修订版)政策解读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05日发表  

 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大湾区影视产业发展的要求,促进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升影视营商环境,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增城区对《广州市增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进行修订,出台《增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规定(修订版)》(以下简称《规定(修订版)》)。现以问答形式对本《规定(修订版)》进行解读。

  一、本《规定(修订版)》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国家、省市都高度重视发展电影产业,纷纷出台政策支持电影产业发展。为贯彻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推动影视产业发展,增城区于2019年6月14日出台了《增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

  在政策“真金白银”的吸引下,我区已成功引进中泽互动传媒、三希堂、天畔影视传媒、广州晶彩影业、尹大为导演工作室、广东弘数传媒、闪耀动漫、潜龙兄弟等近40家优质影视公司,推动1978数字文创小镇获得“广州市(增城)影视产业孵化基地”“中国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2019中国智慧特色小镇”“2020广州最有价值文化园区”“2021广州最具价值文化园区”等荣誉称号,吸引了中国戏曲电影高峰论坛、南方电影盛典、华语音乐传媒盛典、华语戏剧盛典4大国内外知名影视活动落户,影视资源集聚能力和孵化功能不断提升。

  为进一步激发影视产业发展动能,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和导向性,提升资助力度和覆盖面,在对比、参考周边先进地区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影视产业发展新变化,启动对《增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增府办规〔2019〕4号)的修订工作,形成本《规定(修订版)》,推动影视产业发展迈向新台阶。

  二、本《规定(修订版)》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本政策所指的影视企业,是指在增城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影视作品(含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网络电影、网络剧、动画片)的制作、发行、影视配套服务(为影视企业提供场地、道具、摄影器材、服装、群演)等业务的企业。

  三、本《规定(修订版)》电影产业扶持资金的来源是哪里?

  设立增城影视专项扶持资金,所需扶持资金纳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年度部门预算,根据每年申报项目、资金总额等因素,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四、本《规定(修订版)》的亮点内容有哪些?

  新影视产业政策十大礼包

  (一)鼓励影视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单个项目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二)鼓励开展影视制作,对在增城区从业人员达3人以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电影制作企业,给予3年办公场地的租金资助。

  (三)鼓励发展影视产业园区。鼓励社会资本利用现有产业载体或保护性开发旧工业区、旧厂房、旧民居等建设影视产业园区,入园影视企业达30家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入园影视企业达50家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入园影视企业达80家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入园影视企业达150家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四)对社会力量承办重大影视学术性研讨会或论坛、举办电影首映式等活动,给予一定扶持。

  (五)鼓励影院发展。对纳入增城区“四上”统计数据库的影院,根据上一年度票房收入,对排名前五的影院进行奖励。排名第一的影院奖励15万元;排名第二、第三的影院奖励10万元;排名第四、第五的影院奖励5万元。

  (六)支持影视拍摄基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利用旧厂房等存量房地产资源改建影视拍摄基地和后期制作基地,给予一定比例的仓储成本补贴。

  (七)鼓励在增城区取景拍摄和制作。已在广东省完成备案、立项手续的影视作品,正面展现增城城市形象镜头5次以上、每次展现时间超过5秒,给予影视作品出品方资助。

  (八)支持影视取景地资源库建设。辖区内公共资源(除保密和特殊领域外)免费向剧组开放,鼓励各企业、酒店、村庄、社区等场所向剧组开放,每年根据服务业绩和综合评价评选出不超过5个优秀影视取景服务单位,分别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九)给予影视剧本创作及影视作品生产播映奖励,涵盖动画片、电视剧、电影、网络影视作品及纪录片。剧本反映增城题材且在增城拍摄制作的,再额外增加30%的奖励金额。

  (十)鼓励引进影视专业人才,落实金融、税收支持政策。

  五、本《规定(修订版)》修订了哪些内容?

  一是为完善我区影视产业链,营造影视产业发展氛围,新增“鼓励举办电影首映式”“鼓励影院发展”“支持影视拍摄基地建设”“支持影视取景地资源库建设”等条款。

序号

新增内容

增加奖励内容

  1

鼓励举办电影首映式

在增城区举办院线电影全国首轮首映仪式,给予活动举办方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

鼓励影院发展

对纳入增城区“四上”统计数据库的影院,根据上一年度票房收入,对排名前五的影院进行奖励。排名第一的影院奖励15万元;排名第二、第三的影院奖励10万元;排名第四、第五的影院奖励5万元。票房统计以“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3

支持影视拍摄基地建设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利用旧厂房等存量房地产资源改建影视拍摄基地和后期制作基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影视拍摄基地。对影视拍摄基地为剧组提供影视道具、服装、摄影器材等租赁业务的,按照实际支付租金,分别予以第一年度60%、第二年度50%、第三年度40%的仓储成本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0元/平方米/月,面积最高不超过1万平方米。

  4

支持影视取景地资源库建设

辖区内公共资源(除保密和特殊领域外)免费向剧组开放,鼓励各企业、酒店、村庄、社区等场所向剧组开放。当年服务增城影视公司、影视作品项目的影视取景地、配套企业、酒店、村庄、社区、产权所有人,可申请参与影视取景服务单位奖励的竞争性评选,每年根据服务业绩和综合评价评选出不超过5个优秀影视取景服务单位,分别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是为扩大奖励范围,调整部分政策条款。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新旧条款差异分析

1

引进影视制作企业。对在增城区注册的国内外电影制作企业,从业人员达8人以上,从开展影视制作经营活动之年起,给予3年办公场地的租金资助。按租金参考价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面积最高不超过500平方米。补助时间从企业注册且实际缴纳租金的次月或从达到本意见规定条件的次月起算,享受补贴期间不得转租。租金参考价是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房屋租金参考价。

鼓励开展影视制作。对在增城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电影制作企业,从业人员达3人以上,从开展影视制作经营活动之年起,给予3年办公场地的租金资助,资助标准参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房屋租金参考价,最高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从业人员3至5人的,资助面积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从业人员6至8人的,资助面积最高不超过500平方米;从业人员9人以上的,资助面积最高不超过700平方米。补助时间从企业实际缴纳租金的次月或从达到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次月起算,享受补贴期间不得转租。

增加了奖励梯度的设置

2

鼓励社会力量承办重大影视学术性研讨会或论坛等活动。经向增城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在增城区工商注册的法人单位或社会组织在增城区承办国际性,国家部委(局)、国家级行业协会、省级部委厅(局)、省级行业协会主办的影视学术性研讨会或论坛,每个活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30%的比例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鼓励社会力量承办重大影视学术性研讨会或论坛等活动。经向增城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备,企业或社会组织在增城区承办大型影展、影视论坛、影视赛事、优秀影片交流等影视交流活动,由国家部委(局)、国家级行业协会主办的,按活动实际发生费用50%的比例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由省级部委厅(局)、省级行业协会主办的,按活动实际发生费用30%的比例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增加了奖励梯度的设置

3

鼓励影视企业在增城区取景拍摄和制作。在增城注册的影视制作机构,且已在增城完成备案、立项手续的影视作品,展现增城区的镜头达到40%以上的时长,在片头或片尾字幕中含有增城区企事业单位、拍摄取景点名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对在增城区产生的并通过增城区税务系统开具增值税***的场租、租赁设备和服装道具、置景、聘请群众演员、后期制作等费用,给予影视作品出品方30%的资助。

鼓励影视企业在增城区取景拍摄和制作。已在广东省完成备案、立项手续的影视作品,正面展现增城城市形象镜头5次以上、每次展现时间超过5秒,且在片头或片尾字幕中含有增城区企事业单位及拍摄取景点名称,并取得电影放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对在增城区产生的并通过增城区税务系统开具增值税***的场租、租赁设备和服装道具、置景、聘请群众演员、后期制作等费用,给予影视作品出品方30%的资助。

增加“取得电影放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要求

4

鼓励影视剧本创作。创作反映增城题材的影视剧本,主要在增城区拍摄制作,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给予奖励:

取得电影放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给予编剧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进入影院公映票房500万元以上,或在央视各频道或省级卫视首播的,给予编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网络大电影、网络剧在爱奇艺、腾讯、优酷、土豆、乐视、搜狐等平台上线的,根据作品的排名,给予编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影视剧本获得夏衍电影文学奖,给予编剧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已获较低奖励,又符合较高奖励条件的,只奖励差额部分。

鼓励影视剧本创作。在增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影视企业创作影视剧本,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给予奖励:

取得电影放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给予编剧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进入影院公映票房500万元以上,或在央视各频道(一套至十七套)、广东卫视、湖南卫视、东方卫视、浙江卫视、江苏卫视、北京卫视首播的,给予编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网络大电影、网络剧在国内外知名视频网站(爱奇艺、腾讯、优酷、哔哩哔哩、Netflix)上线的,根据作品的排名,给予编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影视剧本获得夏衍杯优秀电影剧本,给予编剧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在此基础上,剧本反映增城题材且在增城拍摄制作的,再额外增加30%的奖励金额。

已获较低奖励,又符合较高奖励条件的,只奖励差额部分。

由原本仅奖励增城题材作品,改为不限题材,而将增城题材作为额外奖励的条件

5

鼓励原创影视作品生产播映。

1.对出品方在我区的原创三维动画片在央视、省级卫视首播的,分别按每分钟3000元、2000元,每部作品最高补助额300万元、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2.对出品方在我区的原创电视剧(20集以上)在央视、省级卫视黄金时间首播的,分别按每集10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奖励(非黄金时间减半奖励)。获得飞天奖的,每部再奖励50万元。

3.对出品方在我区的原创电影(单部90分钟以上)在国内院线首映,按每部50万元给予补助。对票房突出的作品,在全国院线票房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每部奖励150万元;票房收入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每部奖励200万元;票房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每部奖励300万元。获得华表奖、金鸡奖、百花奖、金像奖、金马奖等,每部再奖励50万元。

4.对出品方(含出让)在我区的原创影视作品(电视剧、微电影、网络剧等)在国内知名网站上首次刊播(不包括影院、电视台已播出),网站收购合同2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收购收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鼓励影视作品生产播映。

1.影视企业出品的动画片在央视十四套首播的,按每分钟3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在知名上星卡通频道(金鹰卡通、哈哈炫动卡通、卡酷少儿、嘉佳卡通频道)首播的,按每分钟2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获得“五个一工程奖”、金龙奖、金猴奖、白玉兰奖动画单元、中国电视金鹰奖电视动画片类主要奖项的,每部再奖励50万元,获得主要奖项提名的奖励30万元,同一作品获多个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

2.影视企业出品的电视剧(20集以上)在央视(一套或八套),或在广东卫视、湖南卫视、东方卫视、浙江卫视、江苏卫视、北京卫视,或在其他省级卫视黄金时段(17:30—19:30)首播的,分别按每集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在央视(一套或八套),或在广东卫视、湖南卫视、东方卫视、浙江卫视、江苏卫视、北京卫视,或在其他省级卫视非黄金时段首播的,分别按每集5万元、2.5万元、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获得五个一工程奖、飞天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主要奖项的,每部再奖励50万元,获得主要奖项提名的奖励30万元,同一作品获多个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

3.影视企业出品的电影(单部85分钟以上)在国内院线首映或在央视六套首播的,按每部50万元给予补助。对票房突出的作品,在全国院线票房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每部奖励150万元;票房收入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每部奖励200万元;票房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每部奖励300万元。获得五个一工程奖、华表奖、金鸡奖、百花奖、金像奖、金马奖主要奖项的,每部再奖励50万元,获得主要奖项提名的奖励30万元,同一作品获多个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

4.影视企业出品的网络影视作品(网络大电影及分账网络剧)在国内外知名视频网站(爱奇艺、腾讯、优酷、哔哩哔哩、Netflix)上首次刊播(不包括影院、电视台已播出),企业与视频网站的分账金额超过200万元的,给予2%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20集以上的网络剧(版权剧、自制剧),按每集2万元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影视企业出品的纪录片在增城区报备,并在央视一套、九套、省级卫视首播的,总时长60分钟以上的(含60分钟),最高奖励50万元。

影视企业出品的影视作品是指企业在增城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作品的第一出品方或立项备案单位,并且作品在广东立项;针对非增城区企业立项备案并作为第一出品方,增城区影视企业作为联合出品方的影视作品,如增城影视企业投资比例占50%(含)以上,则按照以上标准减半给予增城区出品企业奖励。

新增包含动画片单元的国家类奖项“五个一工程奖”、金猴奖、白玉兰奖动画单元奖项以及中国电视金鹰奖电视动画片类奖项,同时对原创电影的时长进行了优化,并新增对二维动画片和纪录片的奖励。

  六、申请、评审流程是什么?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发布扶持资金申请指南,明确申请事项、条件、程序等。各镇街负责受理申请及材料初审,符合受理条件且资料齐备的,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后,提请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提出拟扶持名单,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评审委员会按程序重审,重审认定异议内容属实的,扶持资格予以取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需在认定异议属实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反馈给扶持资金申请对象。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扶持名单后向社会公布,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扶持资金。

  七、本《规定(修订版)》什么时候执行,由哪个部门组织实施?

  本《规定(修订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2019年6月14日印发的《增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增府办规〔2019〕4号)同时废止。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除本《规定(修订版)》以外的促进影视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蓝田县获得舞动长安2019西安市全民健身技能大赛健身操舞类二等奖
  2. 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强到渭浐河城市段管理中心调研
  3. 王伟副主任主持召开综保区正式验收工作筹备会
  4. 陕西供销莲湖扶贫生活馆正式开馆
  5. 太华路街道多项措施推进落实最多跑一次
  6. 曲江新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检查督察工作
  7. 刷新城市面貌打造生态宜居美丽城区
  8. 长安区环境委召开2019年第四季度工作点评暨网格化管理表彰大会
  9.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陕西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86家企业享受2020年第十二批稳岗返还的通
  10. 拒绝油烟污染专项整治餐饮烧烤出店经营
  11. 西安国际港务区开展世界厕所日宣传活动
  12.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第四轮免除出租汽车承包费
  13. 市环境监理处对医疗机构和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
  14. 2019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技术融合专业赛西安赛区复赛在西安经开区中国兵器工业产业基地创新中心举行
  15. 市人防信息保障中心圆满完成学习培训任务
  16. 有一种执着叫坚守初心—民警薛振西
  17. 西安市教育局到经开区检查指导开学工作
  18. 西咸新区将利用遥感卫星技术开展多领域监测
  19. 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
  20.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调研碑林区相关工作
  21. 曲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小育带队检查热点网格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22. 航天基地为校园安全保驾护航
  23. 碑林区政府党组成员杨珩调研督导城市管理工作
  24. 市资源规划局召开系统公文规范培训会
  25. 未央区创聚未央智赢未来2020年青年企业家论坛成功举办
  26. 经开区召开统计制度暨综评工作专题会议
  27. 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三项措施优化纳税服务工作
  28.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到尾气中心调研机动车污染防治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29. 新起点新征程振兴城管吹响号角再启程高标准推进城市管理工作
  30. 雁塔区推行城管志愿者模式助力城市治理
  31. 长乐中路街道办组织一线保洁员提升作业水平
  32. 市审计局关注新城区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情况
  33. 2019曲江新区第七届社区邻里节开幕
  34. 新城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推进会
  35. 西咸新区举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
  36. 西安交警发布丨9条道路交通危险路段
  37. 曲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小育带队检查热点网格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38. 新城区举办精神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班
  39. 市住建局调研航空基地住房保障工作
  40. 西一路街道西三路社区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41. 高陵区发挥三个引领让乡土人才香起来
  42. 阎良区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分析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研究部署二季度工作
  43. 文景西区社区开展迎新春送祝福写春联活动
  44. 长安区委书记王青峰前往太乙宫街道慰问困难党员
  45. 战疫警事机场紧急处突12小时
  46. 浐灞城管局集中清理灯箱广告设施规范街道公共空间秩序
  47. 雁塔区召开宜家购物中心项目专题推进会
  48. 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49. 让公证质量监督警钟长鸣
  50. 西安国际会展中心一期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
  51. 高陵区召开安委会(扩大)会议
  52. 长安区政府召开第22次区长办公会研究当前重点工作
  53. 国庆曲江新区旅游接待人数约617万人次
  54. 长安区召开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
  55. 上周食用农产品价格有所上涨生产资料价格略有下降
  56. 陕西省文旅厅副厅长陈梦榆一行调研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57. 西安调查队认真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专栏宣传工作
  58. 岳华峰在深圳考察宝能集团
  59. 雁塔区举办2020年乡村振兴领军人才雏雁工程培训班
  60. 长乐西路街道积极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站摸排整治工作
  61. 太华路街道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姓情活动
  62. 杨六齐同志检查奥体中心轴线灞河左岸片区村庄征迁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63. 经开区组织参加省危化品安全攻坚行动动员视频会
  64. 抓重点强落实航空城管努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65. 曲江新区持续开展社区家庭成长教育讲堂系列活动
  66. 高陵区督查国庆节前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67. 灞桥区区长苗志忠调研指导重点项目重点工作
  68. 浐灞管委会副主任谢慧莹带队实地调研西部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69. 经开区纪工委赴经发置业调研党建及纪检监察工作
  70. 周至县检查政府办公楼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71. 阎良区委副书记于海夫副区长董海锋赴西安通广实业有限公司对接农业电商平台合作项目
  72. 碑林区副区长杨珩召开小雁塔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推进会
  73. 我问王二小获全国大奖
  74. 市卫生健康委举办西安市中医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培训班
  75. 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扎实开展精准帮扶
  76. 好家风进万家写春联送春联活动走进经开区社区
  77. 航天基地城市管理局迅速开展除雪保畅工作
  78. 雁塔区社保惠企助企拨付资金逾5000万元
  79. 团团大集助农产品展销系列活动启动
  80. 经开区6人荣获市级表彰
  81. 市环境监察支队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执法工作推进会
  82. 市应急管理局对高陵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诊断式督导检查
  83. 张庚元副会长赴西安ABB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走访调研
  84.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19年第三季度欠薪典型案例
  85. 新城区召开平安报表专题工作会议
  86. 长安区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87. 市生态环境局继续对蓝田灞河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查
  88. 市商务局(商贸招商分局)召开西安市万达广场项目推进工作会
  89. 迎十四运创文明城未央区召开创文工作推进会
  90. 西安市委督查室赴李家河水源地检查水质情况及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91. 高陵区召开三排查三清零第二次调度会
  92. 解放门街道办事处重点做好学校周边秩序管控工作
  93. 长乐西路街道司法所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普法宣传活动
  94. 市发改委与西投控股召开企业移交对接会
  95. 尾气中心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持续开展执法检查
  96.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12月DE类人才认定公告
  97. 周至法院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
  98. 高陵区召开集中治理房地产市场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宣传动员大会
  99. 以人人争当最美的姿态释放警营正能量
  100. 浐灞生态区安监局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