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揭安监201334号)
发文单位:市级 综合协调科
揭安监[2013]34号
关于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市有关部门:
根据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粤安监协调[2013]1号)精神,请你们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前2日内将上季度安全生产举报信息报表(基础表A01-A03共3张表)报送到市安全监管局。(联系人:林学海,电话、传真:8768339。)为便于工作联系,请指定具体人员负责统计报送工作并填报***2,于4月1前报送我局。该项工作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1.统计表
2.联络表
揭阳市安全监管局
2013年3月27日
相关***:
揭安监【2013】3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