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动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政策:日前,省教育工委与省教育厅下发《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下称“方案”),方案称,广东将从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分区域、有步骤地开展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在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培养体制、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改革。
据方案公布的时间表,广东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将分三步走。
第一步(2010—2012年),启动试验,重点突破。
第二步(2013—2015年),扩大范围,稳步推进。
第三步(2016—2020年),全省推广,深化改革。
解读:
学前教育探索学前教育政府“买单”
长期以来,学前教育主要以市场为主导,大部分是民办幼儿园。在这次改革试点中,广东明确提出,“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在学前教育领域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要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支持社会团体和公民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为了普及学前教育,广东将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展学前教育。
同时,对于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这一问题,方案指出要“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还要创造条件设立学前教育财政专项,扶持欠发达县、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入园给予补助。
义务教育外来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
广东是劳务输入大省,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的问题一直受到社会高度关注,这是广东必须面对的一道难题。据了解,2009年广东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达279万人,占全国近1/3。为此,采取多形式、多途径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探索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后考试升学的问题,是广东教育改革下一步的重点之一。而现在广东有些地方所采用的“积分制”、政府购买学位等多种方法,也将在更大的范围推广。
落实教师医保和公积金
在中小学师资方面,改革试点方案提出要合理配置中小学教师资源,按编制标准配齐配足相应科目的合格教师,全面解决代课人员问题。同时,方案还提出要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长效机制。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设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保障体系,依法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