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上半年发放低保金1768万元24122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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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8日发表
5月1日,正式施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提出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新模式。按照该要求,兰山区民政局为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提供保障,构建困难群众安全网。其中,今年上半年,发放城乡低保金1768万元,24122人受益,城乡低保补助率位居全市第一。
兰山区率先在全市建立了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平台,对全区所有在保低保对象开展走访调查和信息核对,并逐户填写走访核查表,建立了低保动态调整常态化机制。
在社会救助方面,上半年,共发放大病医疗救助资金56.56万元,救助大病困难户198人。全额资助24317名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参保参合,拨付资金196.77万元。上半年拨付各项临时救助金154.9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720户、6853人次。社会化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6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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