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首月空气质量成绩单公布
2018年的第一份空气质量成绩单公布。2018年1月,我市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91,同比上升17.7%;优良天数比例为54.8%,同比下降19.4个百分点,其中优占22.6%,良占32.3%,轻度污染占35.5%,中度污染占9.7%。
各项污染物方面,城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0%;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7%;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9%;二氧化硫(SO2)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0.0%;二氧化氮(NO2)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9.5%;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1.6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2018年1月,我市东南板块(包含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和肇庆高新区,下同)5个辖区中空气质量排名相对靠后的2位是端州区和肇庆高新区,空气质量排名第1名是四会市;西北板块(包含封开县、德庆县、广宁县和怀集县,下同)4个辖区中空气质量排名相对靠后的2位是德庆县和广宁县,空气质量排名第1名是怀集县。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程度评价,2018年1月,我市东南板块5个辖区仅高要区空气质量有轻微改善,其余辖区均显著恶化,其中恶化程度相对较大的2位是端州区和肇庆高新区;西北板块4个辖区中除了广宁县空气质量有所恶化,其余辖区均明显改善,其中改善程度相对较大的2位是怀集县和封开县。
(信息来源: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