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安排情况报备表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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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1日发表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肇庆市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安排情况报备表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5日,共9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宁县乡村振兴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5日
联系单位:广宁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镇达信路3号
电话:0758-8632293
邮箱:zqgnfpb@163.com
***:肇庆市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安排情况报备表.pdf
广宁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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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05:31: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