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高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活道镇金利镇和莲塘镇)成果公告
关于《肇庆市高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
使用方案(活道镇、金利镇和莲塘镇)》
成果公告
为满足高要区的项目用地需求,需对高要区建设用地布局进行局部调整。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局按规定编制了《肇庆市高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活道镇、金利镇和莲塘镇)》,并于2021年5月27日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1〕13号)。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后,高要区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控制规模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均保持不变。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要求,现将成果公告如下,请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实施。
***:1.规划修改前后高要区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2.方案涉及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图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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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