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
8月26日,肇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吕玉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梁耀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锐波、何琴琴、黄学武、刘庆良,秘书长张思辉以及委员31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陈宣群,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洪浩、市检察院检察长黄焕移,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机关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肇庆市供电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一审)《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一审);表决通过了《肇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三审),并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撤销钟金松等4人和终止王维东“肇庆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关于肇庆市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关于肇庆市202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肇庆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情况的报告,以及肇庆市“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对我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肇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吕玉印为新任命的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黄靖、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梁咏春颁发任命书。
会后,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