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社区公益性岗位满三年延长工作期限人员公示名单
青岛市社区公益性岗位满三年延长工作期限人员公示名单
日期:2010-02-08|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青岛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青劳社[2009]162号),市内四区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各用人单位按照《关于市内四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青劳就[2009]88号)规定,对在岗工作满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以上的人员,组织了延长工作期限人员考核和申报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了抽查复核,现将市内四区社区公益性岗位延长工作期限2565人名单进行公示,其中,市南区697人、市北区165人、四方区672人、李沧区1031人。公示时间为3天(2010年2月8日-2月10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审批续签《劳动合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督举报电话:83668682 83668928(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
1、市南区.doc
2、市北区.doc
3、四方区.doc
4、李沧区.doc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