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粮食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战略建议。承担粮食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2.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任务,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
3.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县粮食储备体系建设。
4.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
5.制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县级投资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
6.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
7.承担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存储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的职责
8.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储备粮管理。我县现有各级次储备粮食19767吨,其中:省专储稻谷1000吨、小麦4000吨;县级储备稻谷3500吨,最低保护价收购稻谷11267吨。
2.全县科学储粮应用比例达100%,常年“一符四无”比例达储粮98%以上,粮食储藏安全无事故,库存数量真实,储存品质良好。粮油仓储企业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仓储账、卡、表、薄设置规范,仓储设施管理完善。
3.完成订单任务。完成了市发改委下达的粮食订单7000吨,油菜籽订单200吨,发展优质专用粮订单面积5万亩。
粮食购进18150吨,其中稻谷11000吨,玉米900吨,小麦6000吨,油菜籽250吨。
粮食销售22480吨,其中:稻谷12760吨,小麦8250吨,玉米1000吨,菜油470吨。
4.完成储备粮轮换任务。2017年,我县轮换省级储备粮4000吨小麦,全面完成轮换任务,粮食入库质量符合储备粮要求。
5.完成我县粮食库存自查工作。我县组成粮食库存检查小组,粮食局分管局长为组长、执法大队、财会股、业务股相关人员一行6人对珙县珙泉省粮食储备库储存的各级次储备粮和商品粮食库存进行了自检自查,经认真清查核对会计账、统计账、保管账、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库存真实。无虚库和不合理资金占用情况,粮情安全。
6.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一是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现已完成仓库维修改造;二是放心粮油工程,总投资96.13万元,在巡场、珙泉建成放心粮油配送中心一个,放心粮油门店5个,同时将放心粮油项目纳入全县粮食应急加工、供应体系和粮情监测预警范围统筹规划建设;三是投资30万元完善军供网点维修工程改造;四是投资100万元实施产后服务体系建设。五是完成了局机关办公室电子监控设备和电子屏宣传设备。
7.完成了粮情监测预警和2016年全县市场供应供需调查。
8.落实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办法
(1)领导重视,资金保障。县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专题研究,统筹安排。
(2)目标明确,考核严格。一方面为管住管好县级粮食储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抓好县级粮食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行政一把手必须亲自抓,亲自管,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在储备粮贷款、资金利息、费用补贴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另一方面县政府办公室下达了“关于《落实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珙府办函〔2017〕1***号)管好管住县级储备粮,并制定了《珙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监督考核办法》。
(3)组织健全,协调有力。调整充实了“珙县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粮食局局长、县政府联系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县粮食局作为牵头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加强与各部门间的联络沟通,重大事项的决策,都提前跟有关部门通气,反复征求意见,极大提高了行政效率。
(4)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县政府对县级相关部门和各镇(乡)落实粮食安全制定相关职责和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形成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的合力,确保我县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安全。
(5)搞好2017年粮食科技活动周宣传活动。5月24日,由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珙县粮食局承办的2017年宜宾市“粮食科技活动周”仪式在珙县双三公园启动。围绕“中国好粮油”行动开展粮食科技推广和科普宣传活动,很好的贯彻落实“发展粮油科技、增加优质产品、保障主食安全”的主题。
9.开展扶贫攻坚助力脱贫
按照县委全县精准扶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力开展扶贫工作,摸准情况,做到真扶贫、扶真贫。一是加强扶贫力量扶持,今年4月新派一名干部到珙县粮食局联系的贫困村石碑乡司堡村任第一书记,开展扶贫工作。二是开展领导到贫困村开展蹲点扶贫工作,每个季度领导到所联系的石碑乡司堡村开展蹲点扶贫工作。三是开展“一帮一”扶贫工作,全体职工深入到石碑乡开展扶贫结对帮扶入户调查工作,干部职工每人联系2-3户贫困户,针对每户家庭的致贫原因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和帮扶措施,摸清情况,制定措施,帮助贫困户早日脱贫,为珙县2018年先于全市全面脱贫奔小康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职工开展扶贫助学捐款和扶贫日捐款活动,每个职工捐款200元,单位捐款3500元,共计6500元为我县扶贫攻坚工作尽力量。
10.开展依法治县工作
(1)健全组织机构,提高工作认识。
(2)完善各项制度,推进依法执政。
(3)切实抓好粮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4)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普法培训。
(5)开展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1.建立粮食应急预案,实现政府宏观调控
12.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信访维稳重在预防
13.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4.积极开展“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
二、部门概况
珙县粮食局属于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粮食局(本级)本年收入合计500.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34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 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2017 年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粮食局(本级)本年支出合计46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34万元,占63.08%;项目支出170.50万元,占 36.9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0.3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29万元,增长2.3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6.21万元,下降-5.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02万元,占90.30%;教育支出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5万元,占4.88%;医疗卫生支出8.70万元,占1.88%;住房保障支出13.57万元,占2.9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事务支出决算为176.2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0.3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49.72%。主要原因是: 2017年第一批粮安工程33.50万元、库区动力改造12万元,共计45.50万元在2017年未实施工程。
一般公共服务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库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23万元在2017年未实施工程。
一般公共服务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17.5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其他粮油储备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00%。
3.科学技术(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5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3.4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7.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3.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 (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 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25.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了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3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0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67万元,下-10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取消了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83 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9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局检查和其他县粮食局有关人员0.56万元,接待联系来我局联系扶贫工作0.10万元,粮食科技周活动0.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与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粮食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68万元,比2016年增加13.32万元,增长43.8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度,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粮食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 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粮食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104.50万元,覆盖率达到61.29%。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监管经费不足,差旅费以及扶贫方面的工作派驻村干部偏多造成经费紧张。二是因机关工作人员年龄偏大,工作热忱不高,在实际工作当中有完成任务了事的思想,不能深挖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方法。三是适当提高工作经费,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和措施,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四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使命感和工作责任心,每一件工作做到有始有终,不敷衍了事,层层负责把关,做到数据真实可靠,账物相符,为国家制订宏观调控政策提供依据。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补贴(项):反映用于储备粮油和临时储存粮油的补贴支出。
13.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库建设(项):反映储备粮油仓储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14.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储备(款)其他粮油储备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国家粮油储备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 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 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珙县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