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撸起袖子这么干
2017年,县委、县政府列举了18件民生实事,每一件都是在为百姓谋福祉,在这批民生实事中,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有2件。县医保局将紧紧围绕解决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履职尽责,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撸起袖子加油干,让老百姓有更多“安全感”“ 获得感”和“幸福感”。
尽全力打赢参保征缴攻坚战。蓬安县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作为机构整合后的首场战役来谋划和部署,通过“四个全覆盖”征缴措施确保首战首捷。及时召开了全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动员大会,明确了缴费标准、基金征收、信息录入等有关工作流程,下达了“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工作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显著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按照国、省统一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人。通过向人保财险公司再投保的方式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建立大病医疗保险,鼓励参保居民参加城镇补充医疗保险,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政策内报销比例达到75%。同时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分为甲、乙、丙、丁四类,按照个人申报、定点治疗的原则管理,把部分临床必须、价格适宜的基本治疗药物和诊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支付范围。
注重对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对辖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孤儿、农村“五保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由县民政局全额补助。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别由县民政局、县残联按100元/人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由县财政局全额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报销。
高标准严要求提升工作能力。今年是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的开局之年,在“摸着石头过河”过程中,要求每一个医保人要始终把学习作为增长业务能力、推动工作的原动力,进一步明确高标准,立足严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明确工作职责,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利益观,在日常工作中,常怀敬畏之心对待群众,要努力做到不忽视每一个群众的意见,不忽视群众提的每一个意见,对每一个意见都要认真研究。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