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所巧解纠纷靠的是婆婆嘴和飞毛腿
蓬安县巨龙司法所只有4名工作人员,近年来,该所在巨龙片区68个村1个社区建立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调解小组,创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互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调解各类纠纷上百件。
该所先后被四川省司法厅评为 “规范化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模范调解所”、“全国先进司法所”,2011年12月26日该所所长梁燕辉作为全市唯一代表获得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我们的工作就是要深入基层讲法律,融入群众解纠纷,靠的就是一张婆婆嘴,一双飞毛腿。”梁燕辉说,正因为该所结合农村实际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把基层司法工作做到了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做到了群众的心坎上, 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
讲法释理不照本宣科
3月30日,笔者来到巨龙镇七一村看到,巨龙司法所工作人员何憬正向村民宣讲《继承法》的有关法律知识。何憬告诉笔者,向群众集中宣传法律知识,是他们的常态化工作。
“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给我们上法制课就像摆龙门阵,我们爱听,听得懂。”七一村村民李天刚说,自己读书少,条条框框听多了,自己就会犯糊涂,但巨龙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解释得清楚明白,很受群众欢迎。
据了解,巨龙司法所辖两镇三乡,辖区人口众多且居住分散。针对这一情况,该所主动深入辖区内的三乡两镇,利用逢场天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并精心选取典型案例,用老百姓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2009年至2011年,该所共举办法律讲座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先后深入中小学校、企业等地上法制课,受教育群众累计近8万余人(次),基本覆盖了辖区所有人口。
同时,抓住春节前后当地外出务工青壮年返乡之际,举办法制课300场次,接待书信、电话来访10210人次,为群众补习法律知识。并建立了QQ法律服务室,随时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精心培训人民调解员
纠纷调解是司法所的重要职能之一,是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为此,该所量化要求,规定处理调解纠纷一般不超过10天,复杂、疑难纠纷不超过1个月。并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四查四解”的经验:备耕时,查土地承包纠纷,解决农民及时种的问题;耕种时,查土地承包边界,解决挤占相邻土地问题;秋收后,查债务纠纷,解决金融部门信贷放易收难问题;换届选举前,查处选举程序不规范、选举过程不公开、选举结果不公道等问题。对排查出的纠纷苗头,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化解;对排查出或已发生的纠纷案情复杂且涉及人数较多的,及时介入调解。
2009年2月,巨龙镇东岳村村民涂某受本镇东来村村民唐某雇请,维修房屋不慎从楼顶摔到地面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涂某的亲属在逢场天时,聚集近100人到场镇,与唐某发生冲突。当时事态十分严重,得知情况后,巨龙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疏散围观群众,向死者亲属讲法释理。最终,6天后,在该司法所的组织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事件得以平息。
近3年来,该所调解各类纠纷150余件,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及时而出现激化事件,也没有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事件,将大量纠纷解决在矛盾的初始阶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巨龙司法所,笔者看到了这样一份手册《人民调解工作实用手册》,薄薄的册子几乎涵盖了农村常见纠纷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这是该所组织专人编写而成,供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学习借鉴。
与此同时,该所每季度定期对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分乡镇进行轮训,讲解《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近3年来,共培训人民调解员170多人次,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386起。在该所工作人员与辖区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当地大量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组,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