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新镇坑贝水(中新科技园山美陂段)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区水务建设管理所: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中新镇坑贝水(中新科技园-山美陂段)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中新镇坑贝水(中新科技园-山美陂段)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调整为: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对坑贝水干流河道进行整治,采用100年一遇防洪标准,主要建筑物级别为Ⅰ级。整治河道范围全长约5480m,建设内容为拓宽坑贝水河道、兼顾生态及水景观并结合碧道元素对堤防实施达标建设。项目穿堤建筑物为:新建水闸1座、防洪闸3座,布置排涝箱涵6处,拆除重建山美桥及霞迳桥和新建人行机耕桥3座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调整为53873.7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28755.07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67.34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337.42 万元,施工临时工程2969.25万元;独立费用3339.78万元,预备费3546.89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增城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水务建设管理所完善相关手续后组织实施建设管理。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
六、此前办理的《关于中新镇坑贝水(中新科技园-山美陂段)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增发改投批〔2021〕87号)同时废止。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招标核准意见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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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核 准 意 见 表
建设项目名称:中新镇坑贝水(中新科技园-山美陂段)整治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有异议,可自接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联系电话:020-32829072;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020-3892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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