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社保局服务窗口限时办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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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为了加强我局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树立社保形象,根据有关规定制度本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科室或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服务对象所申办事项的制度。
二、各科室要根据职能要求,提出各项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报分管领导审定。
三、对急办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
四、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出具收件回执单。
五、对所申办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需延时办理的,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逐级报分管领导审批,并告知服务对象延时办理的理由。
六、上级或局领导交办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报告办理结果。
七、服务对象因自身责任,不按办事程序要求提交相关手续或自我理解有误等自身原因,导致超过办结时限,不视为违反限时办结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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