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南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全县旅游景区、文体场馆、餐饮服务等行业
有序恢复开放或规范经营的
通 告
(第19号)
近日我县被列为疫情低风险区,根据中、省、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疫情防控情况,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县旅游景区、文体场馆及餐饮服务等行业在符合防控要求、按规定备案后,有序恢复开放或规范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开放全县旅游景区、景点,恢复经营游船、景区内茶摊等项目,具体参照《四川省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开放工作指南》标准。
二、恢复开放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房、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等文体场所,具体参照《四川省公共文化场馆有序恢复开放工作指南》标准。
三、恢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规范营业,但限制集体性聚餐、承办宴席(含婚宴、寿宴、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积极响应公筷公勺吃出大健康、中式分餐引领新风尚倡议,防止交叉感染和食源性疾病传播,具体参照《南充市餐饮行业复工复业后疫情防控指南》标准。
四、在一定防控措施下,恢复拍卖行、农家乐、家政服务、人像摄影等规范营业,具体参照《南充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商贸流通行业复工复业指导方案》标准。
五、各类游艺、演艺娱乐项目和酒吧、网吧、电影院、歌舞厅、KTV、洗脚房、***店、洗浴中心、茶楼(***室)、培训机构等相对密闭场所继续暂缓营业,复业时间另行通告。
六、上述恢复开放或经营的场所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复工复业的防疫工作。其中,限(规)上企业要按程序分别向县市监局、文广旅局、商务经信局、教科体局、卫健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申请备案后方可开放或营业;限(规)下企业(个体)、小微市场主体可适当简化备案程序和手续,采取承诺方式进行备案,将承诺书张贴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日常监管。恢复开放或营业后,各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场所清洁卫生、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缩短开放时间、限定人流量(原则上不超过经营场地正常接待规模的50%),防止人员聚集。
七、各有关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复产复业指导,确保复业安全有序,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经营单位,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八、所有进出恢复开放或营业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推荐注册使用果州健康码等四川省健康码,绿码人员查验体温后进入相关营业场所,红码人员严禁进入。
本通告自2020年3月19日起施行。指挥部以前发布的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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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