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2月26日至3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2月26日至3月20日我局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3月21日-2019年4月3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817-6263850
通讯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阆中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26日至3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阆中市公路局彭城搅拌站项目 | 阆环审批[2019]3号 | 2019.2.26 |
2 | 省道205线(广元至广安公路阆中博树至文成段)改建工程 | 阆环审批[2019]4号 | 2019.3.19 |
3 | 石膏加工生产线项目 | 阆环审批[2019]5号 | 2019.3.20 |
4 | 醋糟生产加工项目 | 阆环审批[2019]6号 | 2019.3.20 |
5 | 中骨科医院及养老综合体建设项目 | 阆环审批[2019]7号 | 2019.3.20 |
6 | 四川阆中国际体育文旅特色小镇(阆中赛城)项目 | 阆环审批[2019]8号 | 2019.3.20 |
7 | 空树溪河道清淤项目 | 阆环审批[2019]9号 | 2019.3.20 |
相关***
1、批复文件全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