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办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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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9日发表
记者昨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即日起,全市范围内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据了解,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了《关于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的通知》,要求从2012年2月13日以后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都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没有配备执业药师的,应当限期配备;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
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即日起,我市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中增加必须配备执业药师的内容。鼓励企业和医疗机构从外地引进执业药师,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素质。
“目前,我市共有185家药品零售企业没有配备执业药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相关规定,对2012年2月13日后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重新梳理,对于没有配备执业药师的,暂停其药品经营活动,待配备到位,并经验收通过后,方能重新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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