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一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二O一一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二〇一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落实,实现农机工作与全区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根据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实际,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第42号、43号、72号令及《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工作人心不散,工作不断,管理不松,标准不降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农机安全监理职能法制化、管理科学化、装备现代化、队伍正规化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事故隐患整治整改,确保农机生产高效、优质、低耗、安全运行,实现全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农机事故目标:全年农机安全形式稳定,不发生农机责任事故,人员死亡指标控制数为零,重伤人数控制在拖拉机拥有量的2‰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内。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要明确区农牧局是顺庆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力争区政府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要分解细化农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到各责任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局长是单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是安全工作第二责任人,班子其他领导要按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责任,全年应组织召开4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布置农机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制定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处理工作责任制。
(三)安全管理目标:将区农牧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作为对外树形象的阵地,积极推进窗口一站式业务办理,严格执行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人员情况、办事结果五公开制度,农牧局派驻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要检查督促落实窗口工作人员遵守承诺服务和首问负责制的规定;认真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文件精神,各项工作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检查,事后有总结;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坚决,对相关技术标准执行不打折扣;积极参与各项重大安全生产活动,扎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三项专项治理目标;积极宣传保险政策,配合保险公司做好拖拉机保险工作,保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交强险投保率达100%;搞好部门间协调配合,与安监、公安、交通、司法、保险等部门加强联系,形成合力,初步形成政府主导、农牧局主抓、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大家共同齐抓共管的农机安全管理新格局。
(四)业务规范目标:抓好以《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宣传,力求在宣传形式、内容、方法上有新的创新;认真执行农业部有关业务办理规定,按照规定范围、程序办理农机监理业务,逐步将核发自走式农用机械牌证纳入农机监理日常工作;落实农机安全技术标准,启用全国《农业机械驾驶人员理论考试系统》,按技术操作要求规范培训、检验、考试、事故处理工作,力争农机挂牌率、年检率、持证率分别达到85%以上;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平安农机创建等主题实践活动;启用《全国农业机械事故报送分析系统》,确定专人负责统计报表工作,保证及时、真实、准确报送各项报表;严把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办证关,农业机械注册、过户、转出、转入、变更、停驶、复驶等业务办理规范,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责任倒查制度;要严格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将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搞好农机监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明确人员岗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对外公开,接受监督。
(五)农机监理装备目标:推进农机监理工作信息化,使用全省统一的农机监理信息系统办理各项业务,是省、市农机主管部门强化农机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去年我局已购置部分必要办公设备,今年将按要求达到并落实网上办理农机监理业务和数据交换所需设备;在监理装备设施建设方面,将视财政经费投入情况,逐步配备安全执法专用车、购置安全技术检测设备及驾驶员考试设施。
(六)队伍建设目标:按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要求,健全监理机构、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合理配备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加强镇(乡)、村基层农机安全组织建设,健全基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建立以农业服务中心为主的基层农机安全组织,坚持开展日常安全活动,保证辖区驾驶员、车主100%参加安全学习;认真执行农业部《农机监理人员管理办法》,有计划、有组织,分期、分批完成对农机监理人员培训,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都要持证上岗;做到政令统一,令行禁止,努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专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农机主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从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把安全生产放在农机化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坚决遏制重大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2、加强农机动态安全管理。要根据农机生产特点和季节规律,预测分析安全生产趋势重点,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3、按照省、市农机主管部门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好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安农机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建设活动。
4、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继续与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签订《农机安全监理目标责任书》;与机主和农机手签订《行车安全责任书》;与农机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
5、规范监理业务管理。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检验、牌证核发、驾驶操作人员资格审查、培训、考试、发证等要按规范操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非法拼装的车辆一律不得注册登记,要在驾驶员、操作员培训考试中推广使用《农业部农业机械驾驶人员考试题库》,严把培训考试质量关。
6、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结合农时季节,在三夏、三秋、五﹒一、十﹒一、春节长假和冬季农闲时,对全区农机加油站(点)、农机维修站(点)、农机产品经营企业及在村道上行驶的拖拉机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7、继续加强农机安全基础工作。要坚持和完善两登记五记录制度。两登记即信访接待登记、来信来电登记;五记录即安全工作汇报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学习会议记录,研究安全工作会议记录。
8、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宣传好典型,推广好经验,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安全管理模式,坚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立自我约束,分级负责的良好安全运行机制。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