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区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⑴合理界定直接支付范围提高比例。明晰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范围划分,年初部门预算时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从源头上确定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严禁将应该实行直接支付的项目改为提取现金或变相实行授权支付。⑵规范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核定预算单位现金提取额度及一次性提现额度上限,减少授权支付中的现金支付结算业务。核定授权支付业务现金提取的比例及现金结算的范围、标准,按月报批计划,对超额度超进度的用款计划进行限制,有效控制单位超预算用款。⑶建立支付业务AB岗制度。支付业务每天定时审批,及时办理,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出差、休假等,做到“人不在,业务不停办”,有效方便预算单位和群众办事。⑷ 把控各类关口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审核控制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岗位分设、印鉴分管等控制制度,实行受理初审、复核、审批三级岗位责任制,做到环环相扣,层层把关,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及时与单位主动沟通,指出问题并予纠正,防范财政资金支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