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核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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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7日发表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开展深化全市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一、核查范围
由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认定通过,取得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
二、时间安排
核查整治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展,分批于7月15日、8月15日前依法对经核查不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告。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核查工作。企业注册人员信息以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及诚信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7日
(联系方式:0833-2111151、0833-2427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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