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强监督严追责
县审计局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中,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制定监督制度。明确监督主体、监督职责和程序,建立责任追究和纠错制度并严格执行。
组织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贯穿于“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各个环节之中,做到决策运行中有监督机构参与,对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加强干部考核。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述廉、评廉、考廉”的重要条件,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主要依据。
接受群众监督。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让群众对决策效果进行评审,把群众的认可程度作为评价决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
严肃责任追究。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内容、决策程序、执行程序、执行情况建立考核追究制度,对不能很好实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个人擅自决策或集体用权失范的,一律严肃追责。(县审计局 肖龙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