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九次常务会议
2月20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韬主持召开射洪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
会议学习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会议指出,一是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二是要正确按照条例将“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公车管理等全面执行落实;三是要结合实际,扎实认真做好办公用房统筹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大整治力度;要加强环境监管,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特别是县政府及县环环境保护局要积极发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个体及社会各方协同参与,在巩固现有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各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形成合力,完善政府主导、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格局。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万亩柑桔示范区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协议书的主要条款。会议指出,项目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对协议条款仔细审核,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防范好风险,做好解释,落实相关保障措施;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职,监督好协议执行,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服好务。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射洪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关乎全局、关乎长远。各牵头部门要依据《实施方案》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政府工作的全过程,特别是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政府的相关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县法制办要做好重大决策前的相关审查,相关部门要做好支持和配合工作。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县城区商品展销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射洪县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文彬,副县长杨敏,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良,副县长邹清、王勇出席会议。县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喻仲衡列席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有关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