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法院审理幸继国团伙涉嫌
湖北宜都网(记者 卞超)7月14日,宜都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幸继国、王锬、靳光团伙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22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嫌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开设***、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窝藏、贩卖毒品、介绍卖淫等十二项罪名。
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幸继国、王锬、靳光和、刘大春、李光平、王勇等人通过开设***,非法敛财,笼络吸收了一批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犯罪团伙,并倚仗团伙势力,长期为非作歹,危害社会;强行入股孙家河码头,敛取无本之利,干扰正常经营。2010年来,幸继国等人以经营餐饮业为掩护,开设***,形成分工明确的***团队。通过免费提供食宿、毒品、黄色服务以及恐吓、威胁、放高利贷等方式,控制参赌人员。为树立组织威信,该组织先后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多起犯罪活动。其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气焰十分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