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至明年1月底我市专项治理互联网金融广告
据悉,全市工商部门从即日起,至明年1月底,将联合金融管理、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开展为期7个月的整治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将对辖区内的大型门户类网站、财经金融网站、房地产类网站以及P2P网络交易平台、网络基金销售平台、网络消费金融平台、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等金融类、金融企业自设网站发布的违法广告进行重点整治。
"含有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未合理提示或警示风险、对未来效果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利用专业机构和人士以及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荐证等内容的将是整治重点。"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利用传统媒介和形式设计、制作发布虚假违法金融广告或类金融广告的,也将被依法严厉查处。
同时,本次整治行动还要求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