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分局关于2015年10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26日-2015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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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航天基地航天中路369号(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竣工环保验收批复决定作出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LED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 | 航天基地东长安街与航天东路十字西南角 | 陕西利科集团 | 项目占地37349.89m2;总建筑面积102802.37m2。总投资2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2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研发楼22栋、写字楼2栋、服务公寓1座、会所1栋及附属设施等。 | 项目建成后,拟引进LED类企业入驻,新增生活污水6.92万吨/年,排放去向为第九污水处理厂。供暖由市政集中供暖供给。 (1)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西安市治污减霾及施工噪声防治方面的相关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噪声污染,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进行夜间扰民的施工,以确保施工期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2)项目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排放要求后排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设计和建设中水回用系统,预留中水管网接口,用于公测冲洗、绿化、冲洒道路、洗车等用途。 (3)地下车库通风量每小时应达6次以上。地下车库排气口位置要合理,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下风向且分散设置。 (4)项目必须按《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对配套建设的风机、水泵、换热站等应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于地下独立设备间内、密闭隔音、吸音和消声处理及设置减振装置等措施,保证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项目应按《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对食堂油烟采取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由楼顶排放,餐饮废水安装油水分离设施预处理,废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项目建成后引进的企业应另行向我局申请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
2 | LED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 | 航天基地东长安街与航天东路十字西南角 | 陕西利科集团 | 项目占地29483.47m2;总建筑面积84425m2。总投资194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6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研发楼23栋、写字楼2栋及附属设施等。 | 项目建成后,拟引进LED类企业入驻,新增生活污水5.35万吨/年,排放去向为第九污水处理厂。供暖由市政集中供暖供给。 (1)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西安市治污减霾及施工噪声防治方面的相关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噪声污染,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进行夜间扰民的施工,以确保施工期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2)项目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排放要求后排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设计和建设中水回用系统,预留中水管网接口,用于公测冲洗、绿化、冲洒道路、洗车等用途。 (3)地下车库通风量每小时应达6次以上。地下车库排气口位置要合理,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下风向且分散设置。 (4)项目必须按《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对配套建设的风机、水泵、换热站等应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于地下独立设备间内、密闭隔音、吸音和消声处理及设置减振装置等措施,保证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项目应按《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对食堂油烟采取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由楼顶排放,餐饮废水安装油水分离设施预处理,废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项目建成后引进的企业应另行向我局申请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
3 | 揽月城A-11项目 | 航天基地雁塔南路与航天南路十字东南侧 | 西安凯瑞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33270.78m2(49.9亩);总建筑面积99234m2。总投资62523.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4.4万元。项目主要建设19栋商业楼及其他配套设施。 | 项目建成后,新增生活污水10.83万吨/年,排放去向为第九污水处理厂。供暖由市政集中供暖供给。 (1)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西安市治污减霾及施工噪声防治方面的相关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噪声污染,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进行夜间扰民的施工,以确保施工期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2)项目生活污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方可排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设计和建设中水回用系统,用于公测冲洗、绿化、冲洒道路、洗车等用途。 (3)地下车库通风量每小时应达6次以上。地下车库排气口位置要合理,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下风向且分散设置。 (4)项目必须按《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对配套建设的风机、水泵、换热站等应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于地下独立设备间内、密闭隔音、吸音和消声处理及设置减振装置等措施,保证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项目商业用房若引入餐饮,须设计和建设独立的油烟排放管道,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引进有污染的项目需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
4 | 湖香溢园项目 | 航天基地神舟三路南段中湖公园西门 | 西安润航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中湖公园分公司 | 总建筑面积2000m2,主要经营中餐;建设内容包括厨房、大宴会厅、包房等。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35.7万元。 | 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和投入运行后,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厨房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放,废油脂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2)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沿专用烟道引至2F楼顶排放,排烟管道用吸音棉包裹,排烟风机设置隔声房,空调室外机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 (3)严格执行营业时间,定期对环保设备进行维护。做好甲醇的使用和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园区天然气设施到位后,项目燃料应及时改用天然气。 (4)项目必须在建成后三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到我局申请验收,经监测、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5 | 西安龙门补习培训中心食堂项目 | 航天大道61号 | 西安龙门补习培训中心 | 总建筑面积3400m2,主要为师生提供就餐服务,建设基准灶头30个,设300个四人餐桌。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8.8万元。 | (1)厨房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放,废油脂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2)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沿专用烟道引至2F楼顶排放,排烟管道用吸音棉包裹,排烟风机设置隔声房,空调室外机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 (3)定期对环保设备进行维护。做好甲醇的使用和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4)项目必须在建成后三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到我局申请验收,经监测、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6 | 皇子坡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 | 东长安街西段 | 西安煜星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233333m2;总建筑面积1443015.96m2。总投资2397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3.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33栋住宅楼、商业公建、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 项目建成后,新增生活污水92万吨/年,排放去向为第九污水处理厂。供暖由市政集中供暖供给。 (1)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西安市治污减霾及施工噪声防治方面的相关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噪声污染,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进行夜间扰民的施工,以确保施工期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2)项目生活污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方可排放,项目应按有关规预留中水管网接口,用于公测冲洗、绿化、冲洒道路、洗车等用途。 (3)地下车库通风量每小时应达6次以上。地下车库排气口位置要合理,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下风向且分散设置。 (4)项目必须按《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对配套建设的风机、水泵、换热站等应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于地下独立设备间内、密闭隔音、吸音和消声处理及设置减振装置等措施,保证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项目商业用房若引入餐饮,须设计和建设独立的油烟排放管道,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引进有污染的项目需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