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莲湖区法院成功调解劳动者讨回8万余元赔偿金
春节前夕,莲湖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并督促用人单位将8万余元赔偿金赔偿到位,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王某自2007年8月2日起一直在某医疗仪器公司工作,2019年1月24日,该公司以经营不良为由裁员,向王某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王某认为其在公司工作11年多,公司经营正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遂提起劳动仲裁。莲湖区仲裁委审理认为该医疗仪器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决定违法,裁决该公司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差额82625元。该公司不服,作为原告将王某诉至法院。
莲湖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审查认为仲裁裁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因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又临近春节,法官及时通知原告公司询问案情,向其释法说理,并促使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支付赔偿金。春节前夕王某收到公司通过银行支付的赔偿金82625元,他感激地说:“案件从发生纠纷到仲裁近一年了,公司就是拖延,没想到莲湖法院的法官仅用了10天就督促公司付清了我的赔偿款,让我们全家能过一个安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