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项措施加强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监管
为保障食品流通业健康发展,加强食品自动售货设备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西安市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作为,采取五项举措强化自动售货机监管。
一是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以监管所为单位对辖区内流通环节销售食品的自动售货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地铁站、长途汽车站、商场、酒店、大专院校、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摸清辖区内自动售货机底数,并建立监管台账。
二是做好自动售货机备案工作。要求各监管所9月下旬前对辖区所有自动售货机的食品经营者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三是建立档案,长效监管。按照市局“一机一档”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监管档案,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纳入年度监管监督检查范围,制定并落实检查计划,相关资料纳入监管档案。
四是加强监管,全面整治。加强对辖区自动售货机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自动售货机是否履行备案手续;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相关的合格证明;是否按照要求履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操作规范贮存食品,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五是加强宣传,社会共治。加强对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者和设置场所管理单位(车站、商场、酒店、医院、学校、社区)的宣传,通过培训和印发宣传单等方式,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对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者形成社会共治,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