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立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
为更好地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妇女维权工作的质量和力度,近期,市司法局与市妇联联合发起成立莱州市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
12月2日,莱州市召开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成立大会,各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所主任、市局全体机关干部、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公证处全体公证员等13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宣读了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成立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的通知》和莱州市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名单,确定接待和工作场所为山东省光州律师事务所,并就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的下步工作做了部署安排。莱州市副市长周涛、烟台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善联、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玉芬做了***,对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如何开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成立大会召开后,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迅速展开工作。一是积极参与莱州市冬季老年人赡养专项法律援助活动。这项活动的目的是针对一些在赡养方面存在纠纷的家庭,在寒冷冬季老年人生活更加艰难的状况,运用法律援助的方式,帮助老年人解决和理顺赡养纠纷,使他们生活状态得到明显改善,促进家庭和谐。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的9名律师参与包保3个镇街,通过进村入户宣传老年人赡养法律法规、开展调解、代理诉讼等方式,化解和理顺赡养纠纷,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二是开展妇女维权讲座。12月5日,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成员之一,山东文景律师事务所毛崇伦律师,为260余名村居妇女主任举办妇女维权法律讲座。毛律师专门制作了图文并茂的讲座课件,将婚前财产约定、婚前及婚内财产归属、离婚纠纷、婚外同居、父母子女关系、家庭暴力等与妇女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内容讲述得生动形象,受到大家热烈欢迎。目前已有6个村居约请毛律师进村组织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