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四个方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监管执法机构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调整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结构,各镇(街道、区)配备与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委托执法的管理权限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辖区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每个乡镇至少配备不少于10人的安全生产协管员,严格按照协管员管理办法加强队伍建设、工作部署和考核工作。
二是加强执法保障能力建设。各镇(街道、区)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作为同级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加大安全生产财政投入力度,特别对于事故预警预防、重大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执法检查督查等工作给予经费支撑。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的通知》要求,为市安监局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配齐安全监察监测专用设备、防护装备和专用执法交通工具等;逐步完善市局各科室部门的业务用房,更新配备执法交通工具、监管执法专业装备,保障基本履职需要。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安全生产知识公益宣传行动,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把安全法治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安全防护应急知识纳入中小学基础教育课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对新录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必训,对在岗人员原则上每年轮训一次,所有人员都要经过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执证上岗。市安监局对各镇(街道、区)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培训培训,加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培训主体责任,落实保障培训经费,落实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县安监局要把安全培训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综合执法检查的同时,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
四是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强化政治素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坚守红线、勇于担当、开拓创新的意识和能力;强化法治意识,加强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培养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使执法有据、有理、有规;强化廉洁自律,严明纪律、严守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无怨无悔地做好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守护者,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忠诚可靠、忠于法律、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