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委转发省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节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省《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节能
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发)局、财政局,市直单位: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节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经信资〔2018〕30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项范围
1.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重点工程。以县为单位开展的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重点工程。工程应当包括原料加工、炉具制造、热力生产和热力供应等内容。生物质原料来源一般要求具备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畜禽粪便等多种渠道。
2.智慧节能重点工程。支持市级智慧节能管理平台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其中:市级智慧节能管理平台建设,用于接收本区域内重点用能单位上传的数据,促进互联网与节能工作深度融合,提高节能宏观调控能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用于企业实现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和集约化管理模式,对企业能源的生产、输送、分配和使用环节实施集中管控,提高工业生产和能耗效率。
3.“工业绿动力”计划。包括:“太阳能+”多能互补清洁供热重点项目、高效环保锅炉改造重点项目和绿色照明改造重点项目。其中:“太阳能+”多能互补清洁供热重点项目支持2018年以来开工建设的工业生产用太阳能集热系统和城乡太阳能清洁供暖项目,2019年不再支持学校、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敬老养老机构太阳能洗浴项目;高效环保锅炉改造重点项目支持2017年以来开工建设的热效率达到90%左右,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高效环保锅炉(不含电站、煤改电、煤改天然气锅炉)项目。绿色照明改造重点项目支持2018年以来实施的工业、公共、建筑、交通运输、农业以及商业等领域的LED照明产品更新改造重点项目,项目投资以安装使用的照明灯具为准。
二、申报要求
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重点工程以县级节能、财政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按照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市级智慧节能管理平台由市经信委、财政局负责编制方案,各县市区组织重点用能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提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情况;“工业绿动力”计划仍以项目应用方为申报主体,编制申请报告并按照属地原则逐级审核上报。申报项目除智慧节能重点工程外,其他必须11月15日前竣工完成,申报材料请于11月20日前一式四份分别报市经信委和财政局(各2份),同时报送光盘电子版。
三、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要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认真审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实施方案进展情况和重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围资格,相应核减下一年度资金金额。
烟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烟台市财政局
2018年9月4日
***:烟经信节字〔2018〕33号转发省《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节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节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经信资〔2018〕30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