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关于鼓励市属企业参与消费扶贫的倡议
为深入贯彻******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关于“组织消费扶贫”的***精神,响应中央和省、市委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召,推动市属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烟台—巫山对口协作、烟台—德州扶贫协作,促进我市对口协作地区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产品与服务,帮助他们增收脱贫的重要方式,是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途径和举措。国有企业作为消费扶贫的重要力量,在消费扶贫中起着重要的带动作用。市属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挖掘自身潜力,不断创新举措,将消费扶贫纳入结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持续扩大对巫山、德州的产品和服务消费,组织到对口协作地区旅游,与对口协作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衔接关系和劳务对接机制;要利用技术、产业、资本、市场等优势,根据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积极探索到巫山、德州建设生产基地、兴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帮助其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市属企业的广大职工要大力传承发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为购买来自对口协作地区的农产品贡献一份力量,为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奉献一片真情。
涓涓细流,足以汇成江河;绵力齐聚,定能众志成城。我们坚信,在市属企业的积极参与下,消费扶贫一定能够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烟台市国资委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