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加强建筑行业农民工清欠工作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安排专人对建筑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在了解掌握拖欠农民工工资数、拖欠业主、拖欠原因、拖欠时间的基础上,协调拖欠方签定还款计划,经双方认可后,由清欠办备案并负责监督落实。
二是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工程总投资4%收取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三个月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劳资纠纷的,全额返还其保证金;反之,根据劳动合同直接把保证金发给农民工。
三是完善工程建设约束机制。建筑行业所有新开工项目开工手续均由区清欠办严格把关,凡是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一律不予办理新项目手续;项目竣工后工程款不按合同规定支付,造成拖欠的,一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对建设资本金不落实的项目,建设部门不颁发施工许可证。
四是严格规范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合同。凡在区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在招用农民工时,必须依法签定规范的劳动合同,必须明确工资支付的标准、形式、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同时,该区不断加强农民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农民工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维权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设局 郑雪辉 李清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