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失地群众得安置能安心——东营区维护失地村居民权益的成功做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油田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增加,城市征地拆迁和补偿安置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近年来,东营区坚持重心前移、预防为主,把征地补偿工作放到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进行谋划,从政策法规、群众利益、管理体制、执法行为、思想沟通、感情交流等方面综合施治,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有效化解了矛盾和风险,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做法一:
实行阳光操作
保证群众的知情权
东营区通过举办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培训班,每个村居培养1名国土资源信息员,采取上街宣传,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知识,让群众成为土地政策法规的“明白人”。在征地前,国土管理部门都要组织人员深入村居进行座谈交流,向干部群众讲清征地的原因、数量、性质、用途等情况,被征地村居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将征地情况传达到各家各户,并由村居“两委”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向国土管理部门反馈。在征地过程中,严格落实听证和告知两项制度。同时,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将征地方案按时在被征地村居及其所在镇、街道进行公告,对被征地村居和相关权利人进行补偿登记后,再对拟订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保证了失地居民的知情权。
成效:坚持依法办事,规范运作,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充分保证群众知情权,有效避免了一些矛盾和问题的产生,避免了群众因不明内情而造成的误解。
做法二:
搞好补偿安置
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征地拆迁和补偿安置工作中,东营区对失地居民实行“三倾斜”,即政策倾斜、规划倾斜、资金倾斜,从补偿安置、生产生活、长远发展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照顾,努力消除其后顾之忧,保障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自2001年以来,东营区积极推行了土地征用“区片综合价”,将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划分为四级,根据土地所在的级区,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倍数。几年来,全区征地补偿费均高于法定标准。坚持货币安置、留地安置、就业安置、福利性安置、优惠安置和保险安置等多渠道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失地居民的生产生活问题。胜园街道投入培训经费40万元,对所辖村居适龄青年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在园区企业中优先安置就业,培训就业率达到96%。将征地拆迁后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养护、物业管理等就业岗位,以及土方、砂石料运输等临时性工作,优先安排给失地居民,增加了群众收入。
成效:合理的用地补偿和全方位的安置保障,使居民有所依、有所养、有所为,进一步消除了群众的后顾之忧,化解了矛盾、纠纷的根本性隐患。
做法三:
管好用好土地补偿资金
引导村居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严格征地补偿费管理,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合理使用。对各村居土地补偿费实行“区管村用”,在区国土资源局设立征地补偿费财务专户,以村居为单位明细记账,各镇、街道也设立村居征地补偿费专户,进行单独核算。对安置补助费实行专款专用,原则上全部用于失地居民安置,实现征地补偿费的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东营区探索建立了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和股份有限公司“三位一体”的集体经济管理运营模式。黄河路街道东赵居委会成立了山东东赵集团公司,先后投资3亿元开发建设市农行大楼、新悦大酒店,投资1.5亿元建设全市最高层次的鸿冠广场写字楼,与香港客商合作建设总投资5.1亿元的鸿港医院,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后,居委会集体资产将突破15亿元。
成效:财务严格规范管理,使失地群众权益得到了制度保障,消除了误解。“三位一体”化管理,加快了村居集体经济发展,推动村民向市民、市民向股民的转变,促进了群众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