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海事处对广利港区水工建设工程开展施工前督导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涉水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确保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9月8日,东营海事处领导和相关科室前往广利港施工项目部,主动服务,并对相关涉水工程进行开工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海事执法人员首先了解了相关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目前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从政策方面讲解了相关管理要求和海事部门的服务举措,解答了施工企业的难题,并进一步通报了省、市政府下发的的关于港口工程施工作业的文件,讲解了主管部门关于涉水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和相关船舶的准入条件,要求建设、施工单位从项目开工前就要严格管理,坚决杜绝拖欠安全帐。最后,针对项目进展情况和具体实际问题,海事部门提出三项具体要求:一是开工前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通航安全论证和评估报告中的要求,相关落实情况要书面报海事部门,海事部门组织进行核查;二是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办理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严禁擅自施工,要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三是开工前各方应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广利港目前即将开工的主要包括通用码头一期工程、南防波堤延伸项目、北防波堤延伸项目、航道工程四个项,相关项目是我市的重点工程。下一步,东营海事处将继续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水上施工项目的督导检查,最好服务的同时,确保工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