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推行四牌制度着力提升工作效能
河口区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等20多个窗口单位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推行四牌制度工作,即工作牌、职责牌、去向告知牌、办事指南牌。
一是亮身份,推行工作牌制度。为从根本上解决人难找、事难办现象,便于服务对象监督举报,推行工作牌制度。工作牌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名称、工作人员照片、姓名、编号等,行业有特别要求的以行业要求标准为准。
二是亮职责,推行职责牌制度。为防止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展现工作职责,方便办事群众,在服务大厅窗口推行桌牌形式的职责牌,在办公室推行门牌形式的职责牌。职责牌内容主要包括股室(窗口)及负责人职责、单位名称、工作人员照片、姓名、编号、工作理念、监督电话等。桌牌须摆放在窗口显要位置,门牌要长期悬挂于办公室外门一侧,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树形象,推行去向告知牌制度。为提高办事效率,拓宽服务渠道,推行去向告知牌制度,以准确告知工作人员去向和便于联系。去向告知牌内容主要包含工作人员姓名、照片、编号、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去向指示(在岗、开会、出差、请休假)等。
四是提效能,推行办事指南牌。为解决办事程序不清、所需材料不明等问题,全面推行办事指南牌制度。办事指南牌内容主要包括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办事流程等,以方便办事群众高效有序办理业务。(河口区纪委 ***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