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畜牧局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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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兽医实验室管理,确保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5月14日至7月31日,市畜牧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通过实验室自查、查阅相关记录资料、现场查勘等方式,重点检查了生物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兽医病原微生物菌(毒、虫)种管理情况及相关实验活动开展情况。经查,我市辖区内兽医实验室均能够按照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相关规定规范开展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符合的相关实验活动;均未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不存在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采集、运输和储存等情况。
下一步,市畜牧局将严格按照规定,全面落实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责任,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开展检查活动,及时清除生物安全隐患,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生物安全风险防范水平,防止病原微生物安全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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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7:51:2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