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气象局关于防雷许可权限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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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根据《***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中国气象局等11部委关于落实<***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通知》(气发﹝2016﹞79号)和山东省气象局等12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等11部委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联合发文的通知》(鲁气发﹝2016﹞31号)的规定,现就防雷许可权限调整公告如下:
自2017年1月1日起,广饶县气象局负责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的建设工程具体范围包括: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不再受理上述范围以外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申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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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1:57: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