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到垦利区调研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8月26日上午,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褚瑞云率队到垦利区调研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区委副书记、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刘军,副区长董强,农业农村局局长宋华锋参加了活动。
褚瑞云一行先后来到红光渔业办事处老十五村、垦利万亩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实地查看并听取了汇报,全方位了解我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对我区在“政经分离”、成员资格确认、“三权分置”及与农利益联结机制等改革给予充分肯定。
垦利区本着稳步有序、不断推进的原则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立区级工作专班,先后出台印发了《垦利区党建引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垦利区党建引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手册》、《垦利区关于推动村级组织“政经分离”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截止目前,第一批25个试点村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权益得到保障,增加了财产性收入,农村集体资产得到保值增值,真正实现了“两保”、“两增”。
探索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利益联结方式是省级农村改革区试验项目,垦利万亩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探索推广了“龙头企业+种植基地+小农户”的与农利益联结机制,由水稻种植龙头企业一邦公司牵头,形成“企业+基地+农户”的合作发展模式,为广大农户提供育秧、插秧、技术指导、加工、销售“五统一”社会化服务,公司先后与周边500余户建立起了“订单式”合作,辐射带动水稻种植面积10万余亩,农户年增收2万余元。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推进股权质押贷款、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宅基地“三权分置”、农村户籍制度改革等,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垦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