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积极推动行政复议听证常态化
5月13日,河口区司法局法制办公室在新投入使用的行政复议听证审理室,就刘某某不服我区某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召开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按照调查、质证、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四个阶段进行。会上,主持人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案件所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双方所提供的证据、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以及执法程序等进行了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辩论以及最后陈述。
申请人及其委托律师、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了听证会,涉案行政执法机关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旁听。
司法局本着“听证为常态,不听证是例外”的原则,大力推动行政复议听证活动的常态化。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过程中开展复议听证,为被管理对象提供了一个公平对等的平台,能够与行政机关展开面对面的交流。这种方式,更利于将行政机关依法依职权管理社会事务的全过程置于放大镜下审查。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公权力滥用,同时,也必然会推动行政机关特别是行政执法机关公正规范透明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