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及口粮地问题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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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户口及口粮地问题 | ||
内容 | 你好,我是01级的一名大学生,现在外面打工,我想问下,我的户口在我们村(老家),然而没有口粮地,这种情况怎么办,有补偿吗?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GQ000****0253 | 提交时间 | 2009-06-25 16:45:50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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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农业局答复如下:《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平等地享有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的权利。因此,原则上该大学生只要没有就业安置,就可以要求村委会分地,按照民主程序以下列方式解决:本村预留机动地的,可以从机动地中解决;本村没有预留机动地但有新开垦地或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可以从中解决;暂无可分地的则要排队候地或者在承包到期调整时解决。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09-07-22 16:19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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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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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02:40: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