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种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2015年,我市各级教育、财政等部门增强工作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积极开展资助活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从2015年开始,我市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救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义务教育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范围从10%扩大到15%。全年共发放各类奖助学金4352.16万元,其中高校奖助学金1620.7万元,中小学及学前资助金2731.46万元,惠及学生2.09万人;为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段中小学生发放营养餐补助2191.51万元,惠及学生10.96万人;为196名高校服义务兵役学生补偿学费228.89万元;为1371名大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1000.44万元;各级财政拨付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5524.23万元,惠及学生1.95万人。
此外,东营助学基金、市慈善总会、市残联、市工商联、市五老志愿者协会等单位组织还通过开展“汇聚爱心、真情助学”、“让梦想起飞”、“一生一本、同心助学”、“关爱未来、助力成长”等主题活动,为贫困学生发放资助金或学习用品,金额总计429万元。
通过各资助项目的实施,我市城乡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救助,解除了贫困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实现了“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的承诺,保障了贫困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