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落实政府责任保障群众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于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即将于3月1日起实施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我国文化领域一部重要的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律,是文化领域法治建设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既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依据,又是实现文化惠民利民的重要保障。
今后高新区文化主管部门将着力做好三件事:一是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组织高新区各级文化部门、各类公共文化机构,采取召开专题会议、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法律宣讲等多种形式,利用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各种载体和平台,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使文化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二是依法深入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均等化水平,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我们要在2017年完成提升2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送戏下乡110场,安装LED大屏5个,提升农家书屋20个,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三是推动文化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将法律中确立的各项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落到实处。